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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求.人生觀
我沒有宗教信仰,但我有自己的一套世界觀。
我認同世間上不是人人一式一樣的「公平」,有人天生這樣那樣,有人遇到那樣這樣,而我也認同人類不比其他生物出眾。
我由零開始,最終也是回歸零。「活著」是我有幸在世要去享受的東西,所以「如何活於當下」就是我要修的一個大課題。
中學時有一位生於四川,只吃竹子的同學,居於大埔,但我們的校舎卻在葵興。
有一天,我好奇地問她:「妳每天坐長途車時,聽著同一盒音樂專輯,不悶嗎?」
「不會,我每次也聽不同的部分。今天是歌詞,明天是配樂,後天是旋律⋯⋯」
這句說話對我影響深遠。
現實中,我們真的沒有好好給遇到的、擁有的東西細味一下。也沒有花時間,用不同角度去看同一件事。
很多人也活在別人覺得對的世界,但到底自己想要得到的是什麼呢?掙回來的東西,又是否一生最想追求的?
我所追求的是家庭,看著枕邊人健康快樂,就是這回事。
今天若是最後一天,相信很多人,也不會去數算戶口餘下多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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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不是不重要,吃喝玩樂看醫生也要錢,但它不是一切,它只可買到包裝,但買不到快樂和愛。
對!沒錢,我不能出門去旅行。=(
但旅行的目的是增廣見聞。走馬看花,過後只可說出到過那兒,卻沒有對當地加深了解,忘了經歷和過程,那意義何在?
同一道理,看書、看電影也一樣,問題不是有沒有看過,而是有沒有因此而得到什麼。
只要能享受經歷和過程,旅行到那兒也有得著。閱讀和看電影也一樣,只要看後能影響我,那怕只是一句說話。
汽車、電腦、流動電話、相機⋯⋯ 器材有多強勁,文憑、學力有多高,用不著,發揮不了,也只是一件裝飾品。
有能力的人,就算兩袖清風,也一樣可以影響別人。
家庭真正需要的,不是買回來的東西,而是我們的時間和付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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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於文首提及「宇宙本非公平⋯」,其實還未說完,下句會是「但會平衡得失」。
「有得必有失,有失才能得。」
一個人不會是萬能,也不可能完美,在一面出眾的同時,總有一角是缺的。
人生就是不停的交易,想得到什麼時,就要交出東西來交換。
王后常說工作中遇到很多不快事,心情起伏不定。
但其實當中一定有所需要的東西,才會選擇留在此一領域。問題是否願意放棄目前的,去交換別的東西。
明白了,就知去留,若選擇留下,其實不要遺忘了,得著的那一部分。
放棄什麼,抓緊什麼,各有追求,不分好惡,只需認清得失,於享受所得之餘,也不應咒罵所失。
我們的人格多是在二十歲前成形,若我有幸活到六十歲,我分三份之一時間給王子。
這個交易值得嗎?
成者為王,敗者為寇。但當中的機會率,其實只是「半斤」和「八兩」的對決。
一日未成事,也可能是失敗者,但不要忘了,同時我也有五十個巴仙會出人頭地。
行動未必會成事,但不行動就一定不會成事。
能捨才能得,選擇把時間分給成長中的王子,這個交易我覺得值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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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人說我常常切碎食物,戲稱為「粒粒廚房」。這是有原因的。
我常對家人說:「不是做我們喜歡的事,而是做應做的事。」
「不是以我們的喜惡來選擇如何解決問題,是問題本身用什麼方法去解決是最好。」
王子最初很多東西也不吃,當中除了不愛那種食品外,也有不願嘗新和懶惰的原由。
我不想只用吵鬧的方法去強迫他。
為了解決問題,我選擇切碎食物。
王子不知放在嘴裡的是什麼,就沒了「不愛、不嘗新和懶惰」的問題。
時間久了,現在已經不再需要切碎食物。
如前所說,每一個人也有其出眾和笨拙的地方,有天我和王子談到工作這個題目。
他問什麼工作能掙錢,我說:「所有工作也可掙錢,但重要的是,找一份你喜歡、有發揮的工作。」
他續問:「我找了一份喜歡,但收入不高的工作,你們真的能接受嗎?」
我答:「媽媽那方我不知到,但我一定會支持。」
「因為只要你喜歡那工作,你就會花時間於此,不覺辛勞之外,還會樂在其中。能在這樣的心情下工作,終有一天會有收成。」
「不是做我們喜歡的事(賺錢),而是做應做的事(愛上你的工作/重視的人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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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傭的出現,讓父母角色改變了,一家人就像過客旅居於酒店。我曾說過家母做飯讓我有家的感覺。
父母落手做家務,能讓孩子更加投入這個家。
莫非你天真到認為,他看不見你出手,但會自動自覺去做?身教和說教同樣重要。
很多時候,我們會覺得已做得很好,付出了這麼多,為何還會這樣那樣。
問題是我們所做的,不等如是對方需要,我們付出的,不等如對方就應收下。
解決問題的方法是「不是做我們喜歡/自認是對的事,而是做應做/對方需要的事。」
前言中,我提到信仰。
我對王子說:「我死了就是死了,不要花錢在我的後事上。喜歡就帶回家種花;不喜,放在那兒也沒所謂。」
他問:「爸爸,你走了就什麼也沒有,那為何還要來到這個世界?」
我答:「只要你記得爸爸教過你的東西,那我就已經活在你裡面,是我曾在世的証明和作用。」
「爺爺現在也不是和我們同住,但我的人格由他傳授,他存在於我的行為和思想。」
家教的意思和意義,相信就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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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學業方面,我看重「明理」。
只要他明白問題所在,清楚來龍去脈,就算他答不中考卷,我還是會給他一個大拇指。
「明理」對我來說太重要了!一理通,便百理明,分數高,但是非不分,這和裝飾品同理。
「明理」是一個過程,當中需要消化知識,才能找對方向。
過「別人覺得對的世界」對我來說,就是未「明理」。
「有國才有家」有人解讀成「有事業(錢)才能有家」。
但另一方說法是「修身、治國、平天下。」對我來說,連家也管不好,其他也就不用多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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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!我知!我的想法是比較「重口味」,就好比榴槤,接受的人會很愛,反之,真的是臭死人。
我的攝影作品也是屬於這種「重口味」,真見鬼!
《全文完》
*因還未有空寫作,重用一年前於面書裡發表過的文章充一充數 =P